新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來了!
一、公告
二、編制情況
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由361(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環境與健康相關產品安全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農村改水技術指導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中國科學院生態環境研究中心、復旦大學、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無錫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學、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監督所、湖南省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局、中國灌溉排水發展中心、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地質調查局水文地質環境地質調查中心、華中科技大學、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施小明、姚孝元、張嵐、屈衛東、楊敏、張榮、葉必雄、唐宋、郭常義、丁震、高圣華、韓嘉藝、丁新良、桂萍、劉文朝、劉琰、蔡五田、王超、丁珵、吉艷琴、魯文清、高彥輝、張金松、沈瑾、林愛武、胡建英、安偉、趙燦、呂佳、邢方瀟、錢海雷、鄭浩、劉文衛、王翀、鄭唯韡、李霞、徐順清、熊傳龍、毛潔、曹朝暉。
三、指標變化
2022年3月15日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將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實施。較前標準GB 5749-2006,讓我們一起來看看有什么變化吧!
一.水質指標變化
1.水質指標由GB5749-2006的106項調整為97項,包括常規指標43項和擴展指標54項;
2.增加了4項指標,包括高氯酸鹽、乙草胺、2-甲基異莰醇、土臭素;
3.刪除了13項指標,包括耐熱大腸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計)、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
4.更改了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名稱修改為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氨氮(以N計)名稱修改為氨(以N計);1,2-二氯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氯乙烯(總量);
5.更改了8項指標的限值,包括硝酸鹽(以N計)、渾濁度、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游離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
6.增加了總β放射性指標進行核素分析評價的具體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標的適用情況;
7.刪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的暫行規定(見2006年版的第4章)。
二.新標準主要內容
1.生活飲用水水質要求
2.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
3.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
4.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5.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要求
6.水質檢驗方法
三.新標準水質參考指標變化
1.由GB 5749-2006的28項調整為55項(見附錄A);
2.增加了29項指標包括釩、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敵百蟲、甲基硫菌靈、稻瘟靈、氟樂靈、甲霜靈、西草凈、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計)、亞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鈾和鐳-226;
3.刪除了2項指標,包括2-甲基異茨醇和土臭素;
4.更改了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二溴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溴乙烯、亞硝酸鹽名稱修改為亞硝酸鹽(以N計)、石棉(>10μm)名稱修改為石棉(纖維>10μm);
5.更改了1項指標的限值,為石油類(總量)。
四.新標準發布信息
1.提出并歸口: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2.批準發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3.發布與實施:2022年3月15日發布,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4.歷次版本發布情況:1985年發布為GB5749-1985,2006年為第 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五.新標準主要變化特點
1.更加關注感官指標;
2.更加關注消毒副產物;
3.更加關注風險變化;
4.提高部分指標限值。
六.新標準發布意義
1.縮小城鄉飲用水水質標準差距;
2.加快設施改造,推動建立高質量供水體系;
3.提高檢測能力與應急能力建設,保障供水安全。
四、全文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20230401)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22年3月15日發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實施。
目次
前言
1范圍
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生活飲用水水質要求
5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
6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
7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8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要求
9水質檢驗方法
附錄A(資料性)生活飲用水水質參考指標及限值
參考文獻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與GB 5749-2006相比,除結構調整和編輯性改動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a)水質指標由GB 5749-2006的106項調整為97項,包括常規指標43項和擴展指標54項(見第4章)。其中:
·增加了4項指標,包括高氯酸鹽、乙草胺、2-甲基異茨醇、土臭素;
·刪除了13項指標,包括耐熱大腸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計)、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
·更改了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計)名稱修改為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氨氮(以N計)名稱修改為氨(以N計)、1,2-二氯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氯乙烯(總量);
·更改了8項指標的限值,包括硝酸鹽(以N計)、渾濁度、高錳酸鹽指數(以O2計)、游離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樂果;
·增加了總β放射性指標進行核素分析評價的具體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標的適用情況;
·刪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質指標及限值的暫行規定(見2006年版的第4章)。
b)水質參考指標由GB 5749-2006的28項調整為55項(見附錄A)。其中:
·增加了29項指標,包括釩、六六六(總量)、對硫磷、甲基對硫磷、林丹、滴滴涕、敵百蟲、甲基硫菌靈、稻瘟靈、氟樂靈、甲霜靈、西草凈、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計)、亞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鈾、鋪-226;
·刪除了2項指標,包括2-甲基異茨醇、土臭素;
·更改了3項指標的名稱,包括二溴乙烯名稱修改為1,2-二溴乙烷、亞硝酸鹽名稱修改為亞硝酸鹽(以N計)、石棉(>10um)名稱修改為石棉(纖維>10um);
·更改了1項指標的限值,為石油類(總量)。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 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 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1985年發布為GB 5749-1985,2006年第 一次修訂;
——本次為第二次修訂。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要求、水質檢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各類生活飲用水。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 3838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
GB/T 5750.1~GB/T 5750.13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
GB/T 14848-2017地下水質量標準
GB 17051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
GB/T 17218-1998飲用水化學處理劑衛生安全性評價
GB/T 17219-1998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生活飲用水drinking water
供人生活的飲水和用水。
3.2集中式供水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自水源集中取水,通過輸配水管網送到用戶或者公共取水點的供水方式。
3.3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 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設計日供水量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萬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
3.4分散式供水decentralized water supply
用戶直接從水源取水,未經任何處理或僅有簡易設施處理的供水方式。
3.5出廠水finished water
集中式供水單位完成處理工藝流程后即將進入輸配水管網的水。
3.6末梢水tap water
出廠水經輸配水管網輸送至用戶水龍頭的水。
3.7常規指標regular indices
反映生活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的指標。
3.8擴展指標expanded indices
反映地區生活飲用水水質特征及在一定時間內或特殊情況下水質狀況的指標。
4生活飲用水水質要求
4.1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證用戶飲用安全:
a)生活飲用水中不應含有病原微生物;
b)生活飲用水中化學物質不應危害人體健康;
c)生活飲用水中放射性物質不應危害人體健康;
d)生活飲用水的感官性狀良好;
e)生活飲用水應經消毒處理。
4.2生活飲用水水質應符合表1和表3要求。出廠水和末梢水中消毒劑限值、消毒劑余量均應符合表2要求。
注:當生活飲用水中含有附錄A所列指標時,可參考表A.1中該指標的限值評價。
5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要求
5.1 采用地表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水源水質應符合GB 3838要求。
5.2 采用地下水為生活飲用水水源時,水源水質應符合GB/T 14848-2017中第4章的要求。
5.3 水源水質不能滿足5.1或5.2要求,不宜作為生活飲用水水源。但限于條件限 制需加以利用時,應采用相應的凈水工藝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水質應滿足本文件要求。
6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
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應符合《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規定。
7二次供水衛生要求
二次供水的設施和處理要求應符合GB 17051規定。
8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要求
8.1 處理生活飲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調節、防銹、阻垢等化學處理劑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GB/T 17218-1998中第3章的規定;消毒劑和消毒設備應符合《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試行)》規定。
8.2 生活飲用水的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和水處理材料不應污染生活飲用水,應符合GB/T 17219-1998中第3章的規定。
9水質檢驗方法
各指標水質檢驗的基本原則和要求按照GB/T 5750.1執行,水樣的采集與保存按照GB/T 5750.2執行,水質分析質量控制按照GB/T 5750.3執行,對應的檢驗方法按照GB/T 5750.4~GB/T 5750.13執行。
附錄A
參考文獻
[1] 生活飲用水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規范(衛法監發〔2001]161號)
[2] 生活飲用水消毒劑和消毒設備衛生安全評價規范(試行)(衛監督發〔2005J336號)
五、標準全文
以下為標準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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